“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最高人民法院自2024年2月18日起,从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的角度,分4批陆续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今天发布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篇。
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篇
【案例226】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南庄人民法庭:根植红色基因润沃土 打造品牌法庭新“枫”景
【案例22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呼兰人民法庭:“内外兼修”打造“萧乡”调解工作法 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格局
【案例228】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巷口人民法庭:以“巷安无讼”指导调解 让“枫桥经验”走进社区
【案例229】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探索“直播带法” 服务乡村振兴
【案例230】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三三三”调解工作法 护航桂粤湘边界和谐
【案例231】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白市驿人民法庭:讲好“白·典”龙门阵 共话驿路新“枫”景
【案例232】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打造“云上金顶”综合治理体系 激活人民调解内生动能
【案例233】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三前三早”找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最大“公约数”
【案例234】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大满人民法庭:立足指导调解职能 打造“四化”品牌
【案例23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打造司法特色品牌 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底色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6号
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南庄人民法庭
根植红色基因润沃土 打造品牌法庭新“枫”景
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南庄人民法庭根植革命老区红色沃土,践行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通过群众给群众解决问题”的司法理念,将革命红与时代红相结合,做实抓牢指导调解、多元解纷工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法治保障新品牌。
一、党建引领,强基固本促提升
法庭坚持以赓续红色血脉为工作主线,创新打造“红色+”党建引领运行模式。
一是红色+庭建。升级改造新法庭,设置红色文化展厅,展示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组建的历史变革和司法进程,利用红色故事、英雄人物、典型事迹及案例,激励干警汲取奋进力量, 立足本职岗位拼搏奋进,践行使命担当。
二是红色+调解。坚持从人民司法红色资源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着重发挥党员模范引领作用,通过“群众推荐、支部审查”等方式挑选5名群众认可、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老红军革命后代、老党员作为驻庭特邀调解员组建红色调解室,并发起“红土帮调”,从乡、村两级年轻党员中挖掘53名政治背景过硬的红色调解员加入到红色调解队伍中。2023年红色调解室共接受委托调解案件128件,调撤83件,调撤率达64.8%。
三是红色+教育。利用辖区红色资源优势,将法庭工作与政治、党史、英模教育相融合,将红色文化嵌入网格治理。通过微视频、现场宣讲等形式,组织网格员开展党性与业务双向教育培训,淬炼思想,筑牢政治忠诚。
二、联调指导,赋能增效强治理
法庭坚持能动司法,发扬老区“每个村庄都是堡垒,每个人民都是战士”的群众基础,线上线下双向指导调解。
一是抓实分类培育。沿袭晋察冀边区政府“上下互动、专项培育、以老带新”等培训方式,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将58名红色调解员培育为“法治带头人”,并持续壮大“红土帮调”解纷力量,以辖区乡镇15名执法员、5名司法帮大哥、306名公安老区义警、106名网格员组成的“五员息讼”解纷力量为二级培训对象,层层提升调解水平,增强社会基层治理力量。
二是抓实学练结合。将红色调解员优先纳入法庭陪审员队列,既做调解,也参与庭审、跟踪案件全程,实战学习,实战提升。每月轮流邀请“五员”到庭旁听和观摩,开展体验式培训,点对点指导,提升“五员”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
三是抓实科技赋能。将“五员”力量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汇集于法庭综合联调平台,实现网格员信息上报、案件纠纷双向分流、指导调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职能分工,使调解员的实践工作与业务指导有机结合,消除时空壁垒。
三、法治为民,能动司法树品牌
法庭利用晋察冀革命纪念馆、花山毛主席旧居、马兰晋察冀日报社旧居等宝贵红色资源,大力弘扬“传承红色基因,涵养文明村风”理念,以优化当地土地纠纷、保障家事和谐、服务本土产业为目标,培树村庄红色带头精神,推动实现少讼无讼。
一是双向法则指导涉土纠纷。针对当地频发多发的土地纠纷,法庭立足红色司法文化,凝炼萃取土地纠纷两级双向指导调解法则:一则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每月上门轮流走访,收集归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集中问题和显著矛盾,分析研判,对症下药,就地化解;二则加强对乡镇政府业务指导,重点厘清民事与行政的边界,指导村委会规范管理土地,开展涉农法律知识讲座,引导村民信法守约。
二是巡回审判打造“家事枫桥”。以保障家庭和谐为目标,借鉴边区司法“深入乡村、深入田边地头、深入到群众家中和炕头,进行调查研究和说服教育”的工作作风,重点将影响优良村风民风构建的赡养、遗产继承纠纷、家暴虐待案件,现场巡回开庭、普法教育,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
三是无讼示范服务当地产业。店房村集大枣产业及军事旅游为一体,是人民法院首批授牌的无讼示范村。法庭以“退休法官驻点+法庭巡回+特邀调解+人民调解常驻”模式树立“红色司法服务队”特色旗帜,开展集纠纷调解、村规民约修订、商业合同规范、国防教育普法为一体的综合法治服务,重点为四家本村企业建立“一企一策”特色精准服务档案,着力打造店房新“枫”景。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7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呼兰人民法庭
“内外兼修”打造“萧乡”调解工作法
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格局
呼兰是著名作家萧红的故乡,素有“萧乡”美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呼兰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黑龙江高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要求,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调解优先的诉源治理格局,打造“内外兼修”“萧乡”调解工作法。2023年,呼兰法庭新收案件同比减少29.1%,诉源治理工作被人民网、法治网、《人民法院报》和最高人民法院官微等刊载推广。
一、做实调解指导,“走出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把指导调解法定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对各类调解的常态化业务指导。推动在辖区社区、村屯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作用。
一是推动法院职能前移。以呼兰区综治中心、网格协调指挥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三中心一体化”建设为契机,紧紧依托呼兰区“星网联动社会治理智慧系统”,将呼兰法庭作为“星网”重要组成部分,制发120余起常见纠纷业务指导案例,更加精准指导社会治理“前端防控”和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二是提供法律专业保障。关口前置,在“三中心”设立法庭诉前调解窗口,法庭干警作为调解指导员,指导驻中心人民调解等多个调解组织调处纠纷;同时,共同对辖区社区居民进行定期法律培训,发动群众力量,支持培养280余名社区“法律明白人”,助力各类家长里短纠纷大而化小、小而化了。
三是突出科技载体支撑。依托呼兰区“星网联动社会治理智慧系统”,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在线集约集成乡镇社区干部、网格员、法律工作者等解纷力量,对一线矛盾纠纷及时发现,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及时调处。2023年,通过线上线下指导中心调处化解各类纠纷330余起。
二、多方力量联动,“请进来”整合各界调解资源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实实质解纷,把群众认可、认同、信服的解纷力量融入法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库,形成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凝聚纠纷化解合力,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
一是加强诉前程序引导。公示非诉讼纠纷解决流程,释明优势特点,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诉前化解途径。2023年,呼兰法庭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到65.40%。
二是与区妇联共创“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站”。整合情感专家、特邀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多方解纷力量,通过开通家事纠纷调处热线、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定期追踪回访等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2023年,经调解结案及经调解后撤诉共计546件,调解占比73.28%。
三是成立“丛凤军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协调区司法局,推选案件调解率高、沟通协调能力强的退休法官作为人民调解员,在“三中心”揭牌成立退休法官工作室,与呼兰法院内设“萧乡退休法官诉前调解室”高效联动,群众可通过电话咨询、预约调解的方式,进行点单式司法服务。2023年,退休法官调解达成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205件、调解撤诉122件。
三、注重源头化解,“沉下去”织密法治服务网格
力量下移,将解纷职能延伸至社区网格,做到网格覆盖无死角,服务下沉零距离。
一是全面融入社区网格。呼兰法庭4名法官与19个社区点对点包联,实现“一社区一法官”全覆盖。在社区设置诉讼服务站,张贴可随时联系法官的“法官专属二维码”,将诉前调解和诉讼服务由“点对点”升级为“面对面”,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化小、化早。开展争创“无讼社区”“无讼村屯”推进诉源治理活动,2023年,在区委主导下,呼兰法庭参与成功创建了8个“无讼社区”,被黑龙江高院通报表扬。
二是建立社区法官与网格员常态化联络制度。与网格员定期会商、研判矛盾纠纷,建立“常态化联络、月联合排查、季深入走访”工作机制,形成矛盾排查预防化解合力。加强实质解纷,网格员排查发现有涉诉风险的矛盾纠纷后,第一时间联系社区法官,共同开展化解工作。2023年,社区法官协助网格员化解社区纠纷260余起。
三是开展多维普法活动。积极邀请“三中心”、司法局、妇联、民政局工作人员及高校师生开展常态化普法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非诉讼纠纷解决指引,提高群众非诉讼纠纷解决意识。2023年1月至今,组织各类法治宣传2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8号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巷口人民法庭
以“巷安无讼”指导调解 让“枫桥经验”走进社区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巷口人民法庭是市中心城区法庭,管辖3个街道50个村居,辖区人口近40万。近年来,巷口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深做细做实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打造“巷安无讼”指导调解新模式,让“枫桥经验”走进街头巷尾、邻里家园。三年来,该庭审结各类案件5376件,同时诉前化解纠纷2042件,从源头上减少成讼案件28%。
一、着眼案结事了人和,做亮小巷大窗口
相安无讼、平安无事,是老百姓的美好期盼。巷口法庭注重从小街小巷看大民情大民生,推行“家庭和谐、近邻和谐、社区和谐”三重奏,建好案结事了人和的“连心桥”。
一是创建家事促和团队。与民政局、妇联联合设立“婚姻调解中心”,建立由法官、妇联、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志愿调解团队,调解和好、息诉660人次。设立家事调解室,聘任退休社区书记担任调解员,协调化解家事纠纷368起。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指导开设“父母课堂”和家教讲座。
二是创建近邻解纷站点。依托法官工作室设立“近邻评理室”“邻里说事堂”,让邻里遇到问题有地方“找说法”,发生矛盾有平台“来评理”,为矛盾纠纷“开药方”,为人民调解“做示范”。法官工作室三年来为群众答疑解惑1291次、诉前联动化解纠纷991件。
三是创建社区化讼平台。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与辖区村居开展结对共建,定期开展司法问诊,与网格员、社区村组干部、驻村民警等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调处跟踪指导,共梳理化解矛盾纠纷210余起,一体推进“化讼、少讼、无讼”。
二、弘扬闽南文化内涵,做实小案大道理
闽南文化源远流长,漳州是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巷口法庭充分挖掘运用闽南文化中蕴含的情理法,从小案入手、从小事做起,推进“法治、德治、自治”三同步,画好辨法析理崇德的“同心圆”。
一是以案释法打造普法“好课堂”。针对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形成的诉讼案件,法庭常态化进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作为普法课堂,把典型案例作为调解教材,将法言法语与俚语俗谚相结合,在乡音法味中弘扬闽南独特的“和贵”理念。
二是情暖万家塑造守法“好厝边”。以“亲和睦诚”的闽南厝边文化指导调解,充分发挥社区邻里和宗亲族老“人熟、地熟、民情熟”的本土优势,吸纳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并将“闽南茶文化”融入调解评理,以泡茶品茗的握手言和消融对簿公堂的唇枪舌剑,实现“咱厝人解决咱厝事”。
三是德润人心营造崇法“好家风”。注重闽南地区家族血脉关系和村社地缘特色,善于将家训族规、乡规民约、公序良俗融入调解与裁判,适时开展接地气、类型化庭审观摩和案例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好家风”绘就社区解纷好“枫”景。
三、集聚先进典型效应,做好小庭大文章
“时代楷模”“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是巷口法庭首任庭长。巷口法庭始终秉承“小法庭、小法院”的责任担当,发扬诉讼调解和指导调解优良传统,推动“人民法庭、调委会、派出所”三融合,凝聚定分止争息诉的“向心力”。
一是完善以“黄志丽工作法”为引领的诉调对接机制。运用“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说理贯穿始终”的黄志丽工作法,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站位,加强指导调解工作,发挥乡情亲情、民风民俗、法官工作室作用,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
二是完善以“先模人物”为示范的人民调解机制。发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好人榜”获得者赖水顺的金牌调解室作用,加强与多元调处中心对接,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确认”衔接模式,实现就地指导调解、就地司法确认的诉非直通快车道。
三是完善以“一庭一所”为主体的大调解机制。与“全国枫桥式派出所”巷口派出所共建“庭所联动”模式,以街道为单元、以法庭为支撑,实现警官与法官联手、警情与案情双查,打造全过程全天候的“巷安”调解工作室,协同化解诉前矛盾纠纷685件、申请司法确认368件,促进建设平安小巷、和谐小巷、幸福小巷。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9号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
探索“直播带法” 服务乡村振兴
河南省宁陵县是中国酥梨之乡,拥有国内单体面积最大的22万亩酥梨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周边20余万人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障。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瞄准移动网络这块“新阵地”,积极探索“直播带法”普法宣传新模式,探索出一条创新诉源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新路子。
一、以“直播带法”为纽带,凝聚解纷合力
一是组建直播小组,找准“支撑点”。为充分凝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源头治理,城郊法庭组建“直播带法”小组,由懂法律的资深法官“搭档”懂直播的青年干警,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及辖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邀请律师、社区工作者、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参与直播和互动。每周提前预告开播时间、宣讲主题,选取午后、晚间群众在线较多时段直播,每期时长两个小时,以提升普法和解纷效果。
二是聚焦人民调解,找准“发力点”。人民调解既是“直播带法”小组重要组成力量,也是“直播带法”积极互动对象。每次直播前,城郊法庭充分了解辖区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研判近期调处纠纷的类型,精心准备相关直播内容,告知调解员直播时间和观看方式。辖区人民调解员纷纷进入直播间互动,主播在线回答调解难题,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融入“直播带法”,强化诉源治理合力。两个多月来,通过“互动式”法律指导,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0余件。
三是借助媒体优势,找准“落脚点”。“直播带法”小组积极寻找优质载体,通过与正能量“网红”“大V”直播间合作,提升“直播带法”知名度和影响力。定期做客“法治时空”“王村长”等直播间,借助其较高的人气流量,提升诉源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的效果,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以群众需求为中心,丰富直播内容
一是“靶向式”选取主题。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520”红包是否是赠予、婚前房产加了名到底归谁、怀孕后被调岗降薪怎么办、买到泡水车如何维权等热点问题,“直播带法”小组提前研讨拟宣讲和解答的普法内容,进行“靶向治疗”,大力宣传“和为贵”“无讼”等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及诉前调解“多快好省”优势,推动培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2023年12月,法庭围绕婚姻家庭主题连续开展普法直播,在法官深入解读婚姻的意义、家庭的责任及子女的成长中,一位原本执意要离婚的女性深有触动,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二是“订单式”在线解答。根据直播观众临时提出的法律疑问,一对一“把脉问诊”,从法律层面作出专业解答,适当给予道德、心理上的疏导,帮助“老铁”当场解开心结,或者给予维权、解纷指引。某房地产公司起诉业主乔某,要求其继续支付房屋首付款,乔某以手部受伤没钱为由予以拒绝,乔某在城郊法庭普法直播时进行法律咨询,经法官解答后知道自己存在败诉风险,遂主动找到法官,与房地产公司达成调解协议。2023年,城郊法庭以调解结案和当事人经调解自愿撤诉案件数达384件,占受理案件总量的43.2%。
三、以乡村振兴为目标,强化普法宣传
一是服务农民增收。法官们将法律咨询与宁陵特色农产品销售相结合,总结群众在网购时可能遇到的消费者维权等问题,结合产品本身的专利、实用新型等情况进行普法,既能减少农产品自身的涉诉情况,又有利于展示诚信,用“带法”促进“带货”,为辖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服务产业发展。城郊法庭辖区电商产业园年交易额已突破15亿元,带动群众网络创业就业1800余人。城郊法庭整合优秀法官、人民调解员、高校教授等资源,组成“宁法主播团”走进辖区企业,就商标、专利保护、安全生产、新业态用工等相关问题答疑解惑,促进电商依法规范经营,发放《电商从业人员法律指南》1000余册,为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
“三三三”调解工作法 护航桂粤湘边界和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坐落于桂东千年古镇桂岭镇,地处桂粤湘三省(区)交界处,素有“一脚踏三省”之说,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众多。近年来,桂岭法庭立足地域特色,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创建“三三三”调解工作法,护航桂粤湘边界和谐。2021年以来共审结案件1164件,其中调撤结案746件,调撤率64.09%,新收案件数2022年同比下降17.92%,2023年同比又下降7.01%。
一、设立三大平台,打造边界纠纷类型化调解新模式
边界群众相邻、侵权、借贷等纠纷及民族纠纷、家事纠纷占桂岭法庭受理纠纷总数的75%,法庭因案施策构建三大类型化调解平台,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设立“14580”(有事我帮您)调解工作室。依托调解工作室,联合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永和人民法庭、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水口人民法庭创建边界法庭跨区域协作机制,同时会同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村“两委”等建立“法庭+N”调解机制,2022年成立以来调处边界群众相邻、侵权、借贷等纠纷154件。
二是设立民族法治事务调解室。邀请乡镇统战委员、政法委员以及通晓瑶话壮话、乡风民俗的“村老族老”入驻调解室,形成以“法官+贝侬+瑶老”为主体的调解员队伍,促进民族纠纷在“法、理、情、俗”有机融合中化解,2022年成立以来调处边界民族纠纷158件。
三是设立家事调解工作室。借助辖区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特邀妇联、民政、学校等部门工作人员入驻调解工作室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委托心理咨询师对部分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深化“情绪疏导+亲情融化”家事调解工作法,妥善化解家庭矛盾。2021年以来审结家事案件417件,其中调撤结案292件,调撤率70.02%。
二、选派三名指导员,形成边界纠纷法治化调解新合力
扎实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选派三名业务骨干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通过实务指导、法治课堂、案例研讨等方式,结对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2021年以来以“指导员+调解员”模式成功调解纠纷340件。
一是注重以案促调。印发业务指导案例,开展案例交流研讨,对常见矛盾纠纷进行类型化指导,提升调解员法律知识储备,通过“既判案例+诉前调解+庭外和解+撤诉”方式,提升调解员调解成功率。2021年以来印发业务指导案例15份、举办案例交流研讨13次。
二是开展以庭代训。选取婚姻家事、相邻纠纷等典型案件,邀请调解员旁听庭审,提高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开展巡回审判时邀请调解员就近旁听。2021年以来共邀请调解员旁听庭审50余次。
三是指导律师调解。制作《律师参与多元解纷倡议书》,联合辖区司法所、律协完善律师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及判后答疑机制,主动邀请律师参与多元解纷工作,引导更多矛盾纠纷通过律师调解渠道化解。2022年签署倡议书以来,律师参与调撤案件106件。
三、抓实三个环节,构建边界纠纷一体化调解新格局
打造“全程全员皆调解”品牌,为边界乡镇当事人提供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联合调解服务。
一是强化庭镇联动,推进解纷关口前移。与辖区乡镇分别签署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方案,推动在矛盾纠纷多发村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构建“法庭+乡镇+网格员+诉源治理工作站”四层联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定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针对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发送司法建议5份,选取无讼少讼村屯挂牌“无讼示范村”,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二是强化“要素式”链条,优化诉调衔接流程。实行“要素式诉前调解+要素式快审”模式,由法庭立案人员负责诉前调解引导,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在调解准备阶段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指引表》,在调解期间进一步提取调解要素、审判要素,调解不成立即转立案程序,推进要素式调解与要素式审判无缝衔接。2023年法庭平均结案时间降至46天,同比缩短11天。
三是强化判后答疑,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上诉案件由一审法官与调解员在上诉期内共同判后答疑及再调解,调解员从“中立者”角度帮助当事人理性面对争议、客观认清结果、助推息诉罢访。桂岭法庭近三年服判息诉率均超过94%,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1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白市驿人民法庭
讲好“白·典”龙门阵 共话驿路新“枫”景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白市驿人民法庭是典型的城乡结合法庭,下辖六镇均位于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近年来,随着辖区进入城乡转型关键期,各类矛盾纠纷高发频发,白市驿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成渝古驿道茶馆文化,结合当地群众喜好以“摆龙门阵”形式磋商议事的特点,打造“‘白·典’龙门阵”调解品牌,联动辖区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品牌赋能,以文化增效,推动辖区诉源治理走深走实。2022年以来,新收案连续两年下降,年均降幅13.24%,调撤率46.85%。
一、深入基层就地“摆”,建立矛盾化解“前哨站”
发挥“白·典”龙门阵调解品牌号召力,协助党委政府共建基层诉源治理中心,引导辖区群众形成“就近就地”解纷新风尚。
一是打造群众身边“调解室”。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支持,在辖区街镇成立“诉源治理中心”,法庭以“龙门阵”工作站形式进驻中心,建立“街镇党委—诉源治理中心—法院工作站”三级联动治理体系,中心按照“1名镇(街)负责人+1名驻点法官(工作站)+1名联络员+N名调解员”模式配置调解团队,做实“风险源头排查、纠纷就地化解”。
二是构建矛盾梯次“过滤网”。诉源治理中心按照“一般纠纷网格、村社就地化解,较大纠纷中心提级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部门联动化解”思路,建立“基层调解组织—诉源治理中心—镇街部门—诉讼立案”4级解纷过滤网,“龙门阵”工作站即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对调解协议赋予效力和强制执行力,帮助调解组织树立解纷权威,推动辖区矛盾纠纷分层分类实质化解。2023年中心所在街镇一审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调解成功率达90%,妥善处置涉案金额近1亿元的150名罐车司机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获《法治日报》《中国长安网》《重庆日报》《重庆新闻联播》等媒体专题报道。
二、多元联动一起“摆”,拓展纠纷联调“朋友圈”
搭建上下畅通、部门互通、即时联通的矛盾纠纷险情联络网,实现小事早消、大事同商、难事共办。
一是完善立体解纷网络。联合驻庭和各镇、村人民调委会,构建以法庭为中心,辐射辖区六镇6个联络站、57个村社联络点、69名便民诉讼联络员的“庭、站、点、员”便民诉讼网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调解指导,壮大调解队伍。2022年以来,开展调解员培训23次786人次,指导化解纠纷200件。
二是强化重点单位协调联动。建立与各镇政府及派出所、司法所、交巡警大队联络对接机制,法官常态化列席各镇综治例会,及时研判处置涉农村土地、集体资产分配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联合排查基层矛盾纠纷230余起,指导各调解平台调解成功案件388件,带动20起群体性纠纷诉前化解。
三、文化融合创新“摆”,擦亮法治宣传“金名片”
以“白·典”龙门阵为牵引,带动古驿道丰富传统文化焕发社会治理新生机,探索“一镇一品牌”乡村法治新路径。
一是融合当地非遗文化,创意普法受欢迎。融合“走马镇民间故事”“白市驿川剧”等国家级、市级非遗文化,邀请非遗传承人、乡贤耆老等担任“白·典”龙门阵特邀人民调解员,成立“法治故事宣讲团”,选取婚姻、赡养、继承等方面典型案件改编为曲艺故事,以讲故事、演戏剧等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2023年“走马法治故事会”改编典型案例5件,开讲15期,1100余人次参与旁听。
二是融合基层治理品牌,定制普法有成效。借助金凤镇“老杨群工”、石板镇“黄堰茶馆”等本地社会治理品牌,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针对当地村社涉邻里关系、婚丧嫁娶、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按需到场进行法治宣传、开展巡回审判、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纠纷化解,提升解纷实效。2022年以来,开展定制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活动30余场6000余人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2号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
打造“云上金顶”综合治理体系
激活人民调解内生动能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培育“云上金顶”司法保障品牌,不断激活人民调解内生动能,全力建设无讼5A景区,司法护航峨眉山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永续发展。
一、聚焦源头治理,降低成诉风险隐患
一是建好调解人才“蓄水池”。积极“请进来”,邀请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参加“法庭开放日”观摩庭审。主动“走出去”,选派资深法官兼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就民间借贷、土地流转等常见纠纷,走村下社“一对一”指导调解。2023年以来,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指导12次,实现200余名人民调解员全覆盖。
二是用好专业队伍“指挥棒”。确立“法官+人民调解员”参与村(社区)解纷新模式,以“定时+预约”协同推进诉源治理。法官定期“把脉会诊”辖区小区治理、旅游秩序的疑难纠纷,邀请民宿、旅游、物业管理等行业协会共同参与。聘请具有专业知识人员为特邀调解员派驻法庭,开展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2023年以来,法庭参与人民调解110次,作出司法确认42件。
三是架好纠纷排查“预警器”。建立辖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法官与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网格员建立联络台账,对社情民意进行“滤网式”分层过滤,及时通过人民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以来,成功排查化解辖区风险隐患27起,无一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强化多元解纷,推动诉前快速化解
一是设立“移动法庭”就地解纷。依托景区科技法庭、车载旅游巡回法庭,在景区游客中心设“24小时法院”,在清音阁、万年寺、雷洞坪等人流密集景点设法官工作站和法官联络点,构建覆盖全山的“院庭站点”立体解纷网络,引导游客、商家、景区百姓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就地维权、快速解纷,时间成本大幅降低。
二是实现“跨域协同”无缝衔接。与政协共建“协商+诉源治理”机制,促成“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政协协商议事室”五方达成调解共识,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推广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线下18家基层治理单位、3个行业调解组织一体纳入,联动解纷。2023年以来,法庭收案数量同比下降8%。
三是畅通“云上互联”合力化解。依托“云上金顶”司法保障中心,提供“云端”调解服务,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实现“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旅程”。建立“内联外合”机制,对内与景区管委会、景区交警、文旅、商务等部门实时连线,对外与九寨沟法庭等省内27家景区法庭开展司法协作,“隔空”合力化解纠纷。近3年,诉前化解猴子伤人、滑竿摔伤等涉旅纠纷287件,仅5件进入诉讼程序。
三、服务基层善治,涵养法治文明新风
一是当好群众普法“贴心人”。打造“桉树之下·法治小巷”,以“案例集+法治连环画”展示旅游环保案例。组建“云上金顶”普法小分队,“法官+人民调解员”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官讲法”“法官来了”活动32场,首场普法直播全网观看量80余万人次。
二是当好产业发展“服务员”。组建“法官+人民调解员+茶叶协会领头人”组成的普法解纷队,深入茶园、茶企就用工、运输、买卖等涉法风险以案释法,就地化解产业领域矛盾纠纷16件,为区域品牌价值逾41亿的“峨眉山茶”特色产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三是当好党委决策“智多星”。出台《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对接工作机制》,每年向辖区镇乡党委政府发送《法庭工作信息专报》2次。与辖区4个乡镇党委政府建立民间纠纷成诉情况通报机制和重大矛盾纠纷预警双向通报机制,2023年以来,收到乡镇党委政府涉旅游地产、征地拆迁风险预警6次,法庭发出法律风险建议35条,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3号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
“三前三早” 找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最大“公约数”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构建“前置防线,控制在早;前端化解,处置在早;前瞻治理,预防在早”的“三前三早”工作机制,创设“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员”的“链条式”解纷模式,打造以蓝田《吕氏乡约》文化为内涵的“蓝约融治”诉源治理品牌,推动矛盾纠纷见之于未萌、化之于未发、止之于未讼。
一、枫桥+乡约:前置防线,力促纠纷控制在早
一是能动融入。县委政法委与县法院、司法局等17家单位联合印发诉源治理实施方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玉山法庭充分发挥法庭职能,将诉源治理工作置于镇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定期召开成员单位“枫桥+乡约”联席会议,对辖区潜在社会风险及矛盾纠纷进行预判,提出防控预案,研究源头治理措施。
二是横向联动。法庭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的沟通联系,设立“庭所共建 三治融合”工作室,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诉非衔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三是精准发力。对成讼案件,法庭针对辖区、案件类型、多发矛盾纠纷集中点进行排查、汇总,形成横向、纵向对比汇总表,挂图上墙、提示预警,定期向辖区党委政府通报,形成辖区矛盾纠纷研判、会商机制。针对案件多发、类型集中的镇街,法庭组织干警深入实地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点对点指导解纷,避免纠纷成讼。同时,通过纠纷的调处及案件的审理,对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避免衍生案件发生和类案成讼。
二、建链+强链:前瞻化解,力促纠纷处置在早
一是建强“链条式”解纷模式。玉山法庭制定《“链条式”人民调解机制实施方案》,将司法力量下沉社区、乡镇,形成“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员”的“链条式”调解模式。乡贤调解员先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对不能化解的纠纷,求助于村调解委员会,村调解委员会联系法庭,法庭根据案件需求邀请司法所或者派出所共同参与,协同发力,共同化解。
二是推行“表格式”释法析理。根据乡村纠纷特点,针对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建立表格式释法析理调解模板,将蓝田本土《吕氏乡约》传统精髓和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金句引入模板,有效指导调解工作。
三是落实“多元化”培训指导。根据不同调解力量,分别组织乡贤、村干部、镇妇联、基层调解委员会通过现场培训、视频讲解、参与旁听案件审理、学习常见纠纷典型案例等形式,向调解组织、调解员讲解矛盾化解依据、纠纷调处步骤,提升调解技巧和能力。近年来,玉山法庭共培训指导乡贤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累计200余人,指导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135起,组织交流、座谈30余次。
三、办案+普法:前瞻治理,力促纠纷预防在早
一是聚焦常见纠纷精准普法。对家事纠纷、劳务纠纷、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常见多发矛盾,开展法律知识普法讲座,提高弱势群体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是立足巡回办案现场普法。将普法向“矛盾纠纷”延伸,通过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现场观摩等形式,实现普调结合。在巡回审判现场通过事中明法、事后析法,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调解解纷的优势,当遇到相同、类似的纠纷时,首选调解解纷机制。
三是注重在线宣讲多维普法。法庭干警走进陕西农村广播《法官说法》、座谈“蓝约说”栏目、录制普法小视频等,开展全面普法。通过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广播、短视频,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多期被中央、省、市多级媒体采编推送,社会效果良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4号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大满人民法庭
立足指导调解职能 打造“四化”品牌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大满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四化”调解工作法(以系统化为基础、智慧化为保障、群众化为核心、服务化为目标),汇聚各方力量做实法庭指导调解职能,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2021-2023年,法庭新收诉讼案件年均下降42.73%,年均减少案件465件,调撤率达82%,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12%,逐步实现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的根本性转变。2023年5月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以系统化为基础,实现联防联治
成立“法庭+N”服务站,构建“一庭两所一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乡镇综治中心)常态化联动调解格局,对突发矛盾、重点案件联合分析研判调处。坚持“党建+服务”理念,联合乡镇和村级党组织设立13个“党员解纷岗”,3个“党员解纷队”,结合“主题党日”“庭村共建”等活动开展上门立案解纷、包村普法宣讲、现场释法答疑等活动。按照1名法官或助理指导多名人民调解员的“1+N”工作模式,组建4个诉调对接团队,实现第一时间诉前解纷、接诉转调。建立非诉解纷成效每月排名、涉诉情况每季通报、重要案件专项报告机制,以“司法大数据”助推乡镇党委政府落实前端防范、源头防控工作责任。
二、以智慧化为保障,实现智慧治理
建设法庭诉讼服务站、“共享法庭”等平台,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镇、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推行网上调解、网上确认等便民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强化数智赋能,借助微信、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平台,“指尖调解”“在线审理”案件1200余起,占办案总数的80%以上,平均办案周期缩短30天。建立38个“掌上法官服务站”微信群(一村一群),全天候受理群众诉求,发布典型案例、法律常识、微视频50余条,解答群众咨询100余次,实现一对多“呼”“应”结合。
三、以群众化为核心,实现合力解纷
统筹各方力量,发挥群众特长,打造最强外援先锋团队。聘请38名乡贤、“五老”、村“两委”班子等为兼职调解员,建立“能人”资源库,发挥他们在亲情、威望、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优势,以民主自治+亲缘互动的方式妥善化解纠纷。成立“全国道德模范陈宗新”“老支书”等调解工作室,组织辖区好婆媳、五星文明户等参与调解,将法律适用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多元化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依托村行业调解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等群体,用“中立者”视角为纠纷双方提供专业化参考意见,有力促成非诉解纷。2021年以来,依托辖区群众力量诉前化解纠纷400件,成功率达75%,成功率年均增长10%。
四、以服务化为目标,实现已未并治
发挥法庭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优势,坚持前端与末端并抓、未病与已病并治。积极打造“巡回法庭”“假日法庭”“背包法庭”等特色调解品牌,由当事人决定开庭时间、地点,通过到乡村大院、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就地调解,把百姓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深挖内部潜力,发挥干警特长优势,设立“简案速裁岗”“婚姻家事岗”“涉农权益岗”“经济纠纷岗”“巡回审判岗”,按照矛盾纠纷类型实行专业化“靶向”审理调解,2022年法庭辖区打造无讼村(社)共计12个,占比32%,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纠纷解决、判后答疑、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定期下沉村社深入了解辖区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点,对个案纠纷第一时间现场调处和精准化普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通过“普法赶集”发放典型案例12余份,到机关、学校、村社开展“法律八进”24场,营造“事事懂得礼让道理,处处彰显和谐精神”的浓厚氛围。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
打造司法特色品牌 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底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老贾来了”特色调解品牌 ,创新“3+3+3”基层解纷机制,“小法庭”撬动大治理,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底色。2023年以来,老奇台人民法庭化解“三农”纠纷388件,群众满意度100%。
一、源头把控,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老奇台人民法庭辖区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3万人,主要审理涉10个乡镇的民事案件及涉县域金融案件,负责江布拉克景区巡回审判工作。
一是打造“老贾来了”调解品牌。2023年以来,“老贾来了”团队通过集中培训、个案指导、观摩学习等方式指导人民调解组织70余次,依托“微信调解”便民优势调解纠纷230件,依托律师调解专业优势调解纠纷125件,依托院内“大棚调解”亲民优势调解纠纷80多件,一杯暖心茶让当事人说出心里“憋屈话”。
二是打造“法庭+N”调解网格。以奇台县人民法院“398”大调解机制为引领,组建以人民法庭为纽带,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乡镇站所和村人民调解组织为主要力量的纠纷调解“朋友圈”,邀请德高望重人士、乡贤达人、爱国宗教人士加入调解组织,每月向乡镇有关调解组织委派案件先行调解。2023年以来,向乡镇有关调解组织委派案件547件,调解成功271件。
三是打造“三段递进”调解方法。将辖区纠纷划分片区,由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乡镇、站所组织调解,仍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律师进行联调。2023年以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7%。每月将案件类型、成因分析研判后通报至各调解组织,做实源头预防。发挥“万人起诉率”考核杠杆作用,月联席会议通报各乡镇、村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综合治理考核,激发乡镇和人民调解组织敢作善为。
二、创新举措,提升能动司法为民服务
一是“金麦穗”品牌专解涉农纠纷。以创建“金麦穗”品牌为抓手,发挥各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开通“三农”纠纷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土地、涉农资及涉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纠纷。
二是“田埂子”里开展以案说法。每年春、秋两季为土地纠纷高发季节,人民法庭法官踩着“田埂子”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农牧民知法守法用法。2023年以来,开展集中宣讲8场次,集市宣传20场次,土地纠纷同比下降25%。
三是“建议书”中规避种植风险。2023年以来发出多份“三农”领域司法建议,针对无人机喷洒农药致邻地农作物受损纠纷多发现状,向农业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规范无人机操作使用;针对滴灌带产品质量问题,向质监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规范80余家滴灌带厂生产经营,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三、积极作为,助力乡村振兴动力更强
一是共建共治护平安。通过共建共治、联防联控的“三农”纠纷数据常态预警机制,强化源头预防,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人民法庭对辖区10个乡镇的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指导,在引导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的同时,对接做好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自2022年3月至今,与各乡镇相互配合化解纠纷475件,诉前化解219件。
二是司法服务上“云端”。农忙时节,通过微信等移动互联平台将双方和特邀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聚“线上”,通过“线上”调解,“线上”送达,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方位智能服务,全流程无纸办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2023年以来“线上”模式多元化解纠纷356件,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三是法治理念润民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纠纷调解,弘扬法治文化,采取“互联网+”模式,编发司法为民系列故事23篇,制作短视频5部,其中《老贾来了》荣获全国第十届“金法槌”短视频一等奖,“金麦穗”调解模式走进《中国审判》,江布拉克景区调解登上《人民日报》,《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等故事在古城民间相传,成为化解纠纷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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