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233民初281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04 浏览次数:1536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本院定于2018年6月6日上午9时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万柱、李七子、陈志奇、陈志利诉被告陈植喜、陈植曲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由审判员邓德发独任审理,由书记员许思思担任本案记录。
新丰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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