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233民初265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04 浏览次数:1509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本院定于2018年6月7日上午9时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罗啟文、罗威正、罗志坤诉被告潘小龙、潘少初、胡翠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审判员罗少卫独任审理,由书记员伍衍祺担任本案记录。
新丰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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