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次数:768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613日,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燕生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会上,罗燕生副院长首先传达了有关领导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讲话精神,总结了近期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上级法院及县委政法委的部署,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合议庭,制定了《新丰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多次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各部门摸排了2015年以来审理的可能涉恶涉黑案件的线索,对两起涉恶案件进行了宣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罗副院长表示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常规性、长期性的工作,我院每一位干警都要高度重视,各部门特别是审判、执行和信访部门要仔细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再次2015年以来审理的可能涉恶涉黑案件进行线索摸排,特别要重点对民间借贷纠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村集体土地纠纷等涉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民商事案件以及故意伤害、强迫卖淫、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几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行摸排,并及时上报摸排情况。

  刘俊波院长对今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围绕为期三年的目标,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二是作为司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牢记宗旨,坚守底线,严守纪律要求,绝不能参加黑恶组织或者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三是要落实责任,全面摸排线索,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各法官在审理案件、执行工作中要提高鉴别力,看到案件背后的问题,防止黑恶势力通过虚假诉讼获取不法利益,避免被黑恶势力人员利用,依法严厉打击在审判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黑恶势力。四是做好宣传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