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简报第11期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0-16 浏览次数:1036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新丰县委政法委主持召开“拒执罪”公、检、法联席会议
为依法、全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相关执法、司法工作,加强我县公安、检察、法院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相互协作,形成打击拒执行为的工作合力,10月12日,新丰县委政法委主持召开关于“拒执罪”公、检、法联席会议。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永雄主持,公、检、法三部门相关执行工作及侦办“拒执罪”案件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范指引>的通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韶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韶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查找和控制执行义务人及其车辆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通报了县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困难和问题。
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别就联合打击“拒执罪”结合各自职能进行了发言。县法院副院长李学盛表示,县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强化各种执行措施,加大拒执打击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积极主动与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帮助,形成协同配合、共同打击的局面,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舆论氛围。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永雄强调,公、检、法三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落实,尽快建立起打击“拒执罪”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做到既分工负责,又通力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严厉打击不履行判决的歪风邪气,让一大批社会“老赖”得到依法制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平安新丰、法治新丰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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