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民法院“以考促学”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主题党日活动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6-12  浏览次数:359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3月25日下午,新丰县人民法院党总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以各自学习、集中考试方式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当天,法院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共44人参加了考试。

会上,党总支部副书记潘光栋同志传达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法院审判业务工作实际,强调“以考促学”学习方式的重要性、实效性。

潘副书记要求每位党员都要严格按照学习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考试活动,独立完成考试,不能抄袭、代考,因公务出差、请休假等未能到场参加考试的同志,须以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交党支部书记审批,各党支部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考,切实做到人人参与学习考试,此次考试进行真实打分存档。

通过考试,党员干部们加深了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每条内容的理解,凸显了“以考促学”的作用和效果。新丰法院党总支要求全体党员要以常态化制度化进行学习,要学以致用,自觉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及内容指导实践工作,塑造政法干警讲政治、业务精、重公正、作风优的良好品质。

(潘光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