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民法院“云法庭”成功调解一宗离婚案
2月21日下午,一场“新型”的庭审在新丰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进行。坐在审判庭里的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原告和被告不用亲临审判庭现场,而是通过手机视频连线参与其中。
这是新丰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因诉讼产生集聚流动和感染风险,同时确保法院诉讼活动顺利开展而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也是新丰法院开展“云法庭”的首次尝试。
下午2点50分,新丰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内,法官和书记员就坐在了其中,书记员正在通过电脑连线一起离婚纠纷案中的双方当事人。
下午3点整,原告陈某和被告潘某分别出现在了电脑视频的画面中。法官丘建阳通过视频通话,确认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后,敲响了开庭的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据悉,陈某和潘某的婚姻主要是因为男方经常赌博,欠下数不清的债务,且双方婚后一直未生育有小孩,夫妻感情不牢固等原因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女方遂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要求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分配。
考虑到案件已到开庭日期,丘建阳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联系,了解到双方均在广州,疫情之下并不方便到新丰法院开庭。遂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用“云法庭”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线上开庭。
庭审中,陈某与潘某均表示同意离婚,仅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存有较大异议。
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为了更好地处理债务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
“双方是否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同意。”
“同意。”
“双方有无调解方案?”
......
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了调解意见,商讨了调解细节,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当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的终端签名确认后,丘建阳法官也松了一口气。
“这是疫情发生以来,我们第一次采用‘云庭审’方式审理案件,很成功。”据丘建阳介绍,当日的离婚纠纷案的成功调解,既避免了当事人往返奔波,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消除了疫情传播隐患。
新丰县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将继续推进审判工作,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将最大限度发挥其特殊优势,努力为亟待解决诉讼纠纷的当事人排忧解难,在非常时期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新丰县人民法院新闻稿:黄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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