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法院强制腾空房屋,代表委员零距离见证执行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0-19  浏览次数:597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1015日,新丰法院成功执结一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并邀请2人大代表、2政协委员到现场全程见证执行。


申请人潘某和被执行人吕某曾于201710月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双方约定:吕某购买潘某位于丰城街道新建路一套商品房,总房款为278000元,并分5期付清首付款,如果逾期未付款的,潘某可以自行处置该房屋。合同签订后,吕某陆续支付了5.5万元,但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潘某履行支付剩余期数购房首付款的义务。同时,吕某在未办理交房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装修涉案房屋并入住。期间,潘某多次要求吕某尽快支付剩余购房款,但吕某均未支付。20204月,潘某将涉案房屋出卖给他人并办理了涉案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过户登记。同年5月,潘某诉至法院。

后经新丰法院审理,判决解除潘某与吕某签订的购房合同,吕某向潘某支付违约金55600元,限期腾空涉案房屋并搬离。一审判决后,吕某向韶关中院提出上诉,韶关中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吕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并未按照公告的腾空日期自行腾空。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并到房产所在社区及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调查,通过村委会及周边人员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但是双方均始终不肯让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腾空措施。

当天上午九点,承办法官江春英带领执行局干警和法警一行20余人前往涉案房屋。

“由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要求履行腾空义务,现在我们请了搬家公司帮忙进行强制腾空,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到达涉案房屋后,承办法官向前来见证执行的2名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详细介绍道。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下,执行干警对室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并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进行录像。


经过两个小时的腾空,终于把涉案房屋清空完毕,顺利交付给申请人潘某。随后,执行法官和干警们以及政协委员又马不停蹄地将所有东西运送到被执行人吕某老家中。在当地村委干部的见证下,吕某房屋所有物品均妥善放置在其老家,这场历时近4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终于顺利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