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有温度 “主动拆除”暖人心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2-17  浏览次数:702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强制执行有力度,善意执法有温度。近日,新丰法院一行五人驱车前往新丰县黄礤镇,在被执行人家属的积极配合下,成功执结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

据悉, 80岁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方与78岁的被执行人张某帮同属黄礤镇黄沙坑村村民,两位将至耄耋之年的老人却因一堵墙产生了纠纷。

原来,张某帮于2007年在张某方责任田的东南边沿着田唇修建起了围墙,占用了张某方的部分田地,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后经村委干部调解,由张某帮的儿子向张某方支付380元作为占地补偿款,自此,双方纠纷暂告一段落。后张某帮又在涉案围墙的基础上建起了房屋,并将围墙作为新建房屋的西北面墙体,房屋屋顶的瓦檐延伸至张某方的责任田上用于排水。张某方认为该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多次与对方协商,希望能将延伸出来的排水瓦檐拆除,对方却以已经给付补偿款为由拒不拆除。


图1-涉案瓦檐(拆除后)

多年来,双方为此发生过多次争吵,当地村委干部屡次调解也无济于事。2021年1月,张某方将张某帮诉至新丰法院,请求将强占在围墙外的滴水瓦背拆除。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帮支付的380元补偿款系基于建造围墙占用了张某方的土地,而非因建房时檐延伸排水而作的补偿。张某帮在新建涉案房屋时未根据生活常识及生活经验在其围墙内预留足够的位置进行排水,将房屋檐延伸至他人责任田滴水,该行为不属于日常的相邻排水需要,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使张某方的权益受到损害。于是判决张某帮于判决生效一个月内将涉案瓦檐拆除。张某帮不服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该案件进行了仔细研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若强制执行,难免会遭遇被执行人的抵制。为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事故,同时也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与双方耐心沟通,协调执行方案,可双方始终争执不下。

促进案结事了,执行法官联系了被执行人张某帮的儿子,向其说明本案的裁判结果和执行情况,并动员其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张某帮的儿子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我父亲和对方当事人因为这件事闹矛盾很久了,既然法院这么判,我们定会尊重判决结果,我也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好让父辈们安享晚年。”于是,张某帮的儿子特地从外地赶回新丰,与执行法官一起给父亲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儿子的耐心劝说和执行法官的细心疏导下,老人家同意按照生效判决的内容,将涉案屋檐拆除。


图2-申请执行人现场验收

当天下午,在黄沙坑村委副主任的见证下,被执行人的儿子主动到屋顶清理瓦背、锯开房檐经过近2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延伸出的瓦檐拆除完毕。申请执行人张某方在现场验收并签下确认笔录后,这场多年的纷争终于画上了句号。

近年来,新丰法院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既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又刚柔并济充分考虑被执行人自身生活现状,得以收获被执行人家属的理解与支持,让人民法院执行更有温度、更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