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法院:巡回法庭便民行 温情调解安民心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253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新丰法院遥田法庭遥田镇大马村村委开展巡回法庭,经法官多次劝解,终于成功调解了起恢复原状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感谢你们能够远道而来为我们解决问题,一直以来搁在我们两家的心头大事总算可以放下了!”调解结束后,胡某乙说道。

原来,同村的胡某甲和胡某乙房屋相邻,中间有一条宽40公分,长8.5米的排水沟多年来,双方就排水沟的归属和建设等问题产生矛盾,一直争论不休虽然相关部门多次调解,但都无法彻底解决问题2022年5月 ,邻居胡某乙为了安全和卫生,将明沟改成了暗渠,为此矛盾再次激化,胡某甲诉至法院。

了解到该情况后,遥田法庭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实地勘查,考虑到胡某乙行动不便、双方都是同村人等因素,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遥田法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到遥田镇大马村村委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有序进行,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针对争议焦点,多次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协助双方沟通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大家有什么意见坐下来好好说,不要伤了和气,目前排水沟为暗渠其实对大家都好,你主要担心什么呢?

“对方多次不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结果,每次都违约,如果这次调解,他以后又反悔怎么办?如果十年或者几十年以后,他说这个排水沟是他的怎么办?”原告胡某甲说道。

了解到胡某甲不愿意调解的顾虑后,承办法官又耐心地和他解释:“经过法院调解出具的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的,如果他将来不遵守协议,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肯定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这个你可以放心......”

经过承办法官对双方的释法明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同意调解一致同意两人房屋之间的水沟(宽40厘米,长8.5米)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共同使用。

 

一直以来,新丰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通过巡回法庭,宁可让自己“多跑腿”也要让百姓“少受累”。同时,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增强基层诉源治理效能,为新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