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绿水青山 ——新丰法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8-16  浏览次数:943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815日,新丰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县检察院、县青少年宫联合举办新丰县“8.15全国生态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在县青少年宫活动现场,60余名青少年学生观看完央视环保纪录片《共同的家园》后,我院刑事法官助理结合法院审理的失火罪等涉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以案释法,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相关知识,引导青少年学生进一步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共同保护秀美新丰。

“如果未成年人不小心失火烧毁森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在开展以案释法期间,法官助理结合案例,进行问答互动,学生们踊跃举手回答问题,现场气氛热烈。活动结束后,孩子们纷纷表示,将用所学环保知识,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争当生态环境保护“小卫士”。


绿水青山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新丰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