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断供”陷困局 法院调解“促”双赢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7-16  浏览次数:215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房贷“断供”,业主遭银行起诉怎么办?近日,新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贷“断供”引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既缓解了借款人的资金压力,又维护了交易安全、降低金融风险,彰显了司法温度。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小王和小谢夫妻二人与中国某银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以两人共同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向中国某银行借款570000元,贷款期限为300个月,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2023年9月起,小王、小谢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还贷,中国某银行多次催收未果后,将夫妻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夫妇偿还贷款本息,并对小王夫妇用作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调解过程

案件开庭过程中,小王夫妇并未到庭。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虽然案情简单、证据充分,易于判决,但住房涉及民生大事,如果处理不当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于是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法官联系到小王夫妇,深入了解其未按时还款原因。“我们也不想欠钱啊,只是近段时间生意不好做,资金一时半会儿周转不来。”小王夫妇无奈地向法官倾诉道,“法官帮我们跟银行做做工作吧,我们想办法还清逾期款项,之后再按合同履行。”

法官遂与银行相关负责人沟通,向其说明小王夫妇的现实情况和实际困难,解除合同的弊端等:“小王夫妇愿意偿还全部逾期款项,并且有强烈的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如果判决支持贷款立即到期,他们夫妇二人也无力偿还,可能导致他们居无定所,银行这边也会面临执行的压力和执行不能的风险。”最终,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银行为小王夫妇办理了6个月的纾困期,待6个月后,再继续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该案的成功调解,与双方当事人在法治环境下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的品质息息相关,也是新丰法院能动履职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新丰法院将持续坚持调判结合的原则,深入推进涉金融纠纷案件多元化解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审判全流程中,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