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确定 “决胜2018”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14  浏览次数:89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韶关中院“决胜2018”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511日,新丰县人民法院院长刘俊波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研究确定“决胜2018”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和《新丰法院“决胜2018”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

会上,刘俊波院长强调全院要形成执行工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合力,把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确保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作为我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攻坚克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和我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部署上来。

首先,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韶关中院关于“决胜2018”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相关文件精神。随后,执行局局长潘继革介绍了《新丰法院“决胜2018”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的讨论稿。党组成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后,形成了一致意见。决定成立由刘俊波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罗燕生担任副组长,副院长李学盛、副院长陈小华、执行局局长潘继革为成员的“决胜2018”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院长李学盛兼任,同时成立四个工作组,分别为办案组、综合组、档案组、督查组,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督促。

刘俊波院长要求,“决胜2018”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沟通协作,既各司其职,又严密配合,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情况,齐心协力推进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