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三角债”破僵局 兑现执行案款500多万元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7-11  浏览次数:523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新丰法院执行局巧解两执行案件“三角”债务关系,打破执行僵局,成功兑现执行案款500多万元。

既是申请人又是被执行人

        201783日,申请人李某、陈某向新丰法院对一起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广州市某建筑公司履行给付工程款18.6万元及利息的义务。

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联系沟通,要求其履行给付义务,同时通过“四查”,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度陷入执行僵局。20171220日依法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

         20183月,执行法官在执行另一案件时发现,广州市某建筑公司与新丰某酿酒公司也存在债权关系,其既是申请执行人,又是被执行人。

  原来,2012年底,新丰某酿酒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由广州市某建筑公司为其承建楼房的土建工程和装饰工程,广州市某建筑公司将承建的工程分包给了李某、陈某。工程结束后,新丰某酿酒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广州市某建筑公司。广州市某建筑公司亦拖欠李某、陈某工程款。

         2016330日,广州市某建筑公司诉至新丰法院,要求新丰某酿酒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和利息,并申请诉前保全。法院查封了新丰某酿酒公司所有的七处房产。经新丰法院调解,广州市某建筑公司同意新丰某酿酒公司分期支付工程款6267743元。新丰某酿酒公司按照调解书支付了两期案款后便未再按时履行义务,尚欠工程款4953620元及利息。遂广州市某建筑公司于201837日向新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巧解三角债务破僵局

  新丰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这两宗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关系后,发现这两宗执行案件各当事人实为三角债务关系,而破解这一系列案件的关键在于新丰某酿酒公司。新丰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与新丰某酿酒公司法人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向其阐明如再不履行给付义务将采取强制措施。326日,经执行法官传唤,新丰某酿酒公司答应分期履行给付义务并于8月底前付清余款。

  然而第一期到期后,新丰某酿酒公司依然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新丰法院遂向其发出房产评估拍卖通知书,将此前查封由其所有的七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新丰某酿酒公司收到该通知后,迅速向新丰法院支付500多万元。该资金到帐后,我院依法将该资金予以留置并于621日划拨4832558.15元给广州市某建筑公司,划拨249688.85元给李某、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