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法院+工会” 为调解劳动争议按下“快进键”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次数:830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共同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诉源治理”,不断完善“法院+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县法院和县总工会在全县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2019年7月19日,新丰县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下称工作室)挂牌成立。该工作室由县法院立案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县总工会生产生活女工部部长、科员等组成。

  成立不久,一宗曾信访过的劳动争议案的32名原告就来到法院起诉,要求老板支付所欠薪资。面对涉案人数多、善后工作复杂的纠纷,工作室能否化干戈为玉帛,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呢?

  基本案情

  2018年下半年,位于新丰县梅坑镇的花场因杨某经营不善,导致拖欠30多名工人工资16万余元。工人多次催收,杨某一次次失信于人,一直耗了大半年也没有下文。2019年8月26日,工人们来到法院起诉,要求杨某付清所欠薪资。

  潘英勤法官了解情况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下,决定充分利用工作室的作用,通过诉调对接方式化解纠纷。随后,潘法官联系县总工会副主席温仙灵,组织该案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通过农民工们提供的信息,工作室联合梅坑镇政府、劳动仲裁委员会等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涉案花场,却发现经营者杨某已不见踪影,电话也联系不上。

  经过调查,法官发现杨某已于2018年11月将涉案花场经营权以一百四十万元转让给了杨某妹妹和弟弟等3人。按理说在拿到转让款后,杨某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工人的工资,难道杨某要当“老赖”。

  于是,工作室工作人员联系到目前花场管理员杨某弟弟,要求其提供杨某联系方式和地址,并释法明理,说明法律后果。最后杨某弟弟意识到事情严重性后,提供了杨某的联系方式。

  潘法官多次联系杨某均无果。9月初,潘法官再次联系,杨某终于接听了电话。电话里,法官对杨某行为进行了批评,并耐心对其进行劝说。此时,杨某依然只是口头上答应调解,敷衍了事。

  为了确保该案可以顺利调解,9月23日,工作室和梅坑镇政府、劳动仲裁委员会等工作人员驱车来到南海即杨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到达后,潘法官一行人发现,杨某公司已是人去楼空,杨某又不接听电话,该案再次陷入僵局。千里迢迢来到南海,潘法官不想就此放弃。于是,找到杨某公司附近其他人员打听杨某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一名与杨某熟悉的工人,后通过该工人联系,获得了杨某现居住地址。潘法官一行人马不停蹄又赶往杨某在顺德的居住地。

  见到杨某后,潘法官面对面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最后,杨某终于答应回去梅坑进行调解。

  9月27日,在工作室、劳动仲裁委员会、梅坑镇政府村委会等工作人员主持下,杨某和32名工人在村委会进行了调解。

  “司法确认的裁定书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杨某如不履行,也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等法院判决,会耗时耗力,对你们也不利。”调解现场,为缓解僵局,讲明利害关系,法官对32名工人表示。

  对经营者杨某,工作室工作人员也做起了思想工作;“此案拖欠工资证据确凿,如果走诉讼程序,对你也不好,如果你一直拖欠工资不给,法院会把你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同时,你也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反复沟通,杨某最终承诺在2020年1月15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对此,32名工人也表示认可。随即,法院工作人员当场制定出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分别签下了自己名字。

  “要不是法院和工会,我们说不定就白干了!”拿到司法确认书后,老李和其他工人心里踏实地说。

  “劳动争议案看似简单,有的标的也不大,但存在人数多、类型复杂、善后不易等特点,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工作室为工会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权威有效的平台,进一步营造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和谐劳动关系氛围”县总工会副主席温仙灵表示。

  工作室法官潘英勤坦言“法院+工会的调解模式,特别是成立的这个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避免了很多劳动纠纷进入实体审理和强制执行程序,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化解了社会矛盾,相当于为劳动争议化解按下了‘快进键’。”

  近年来随着民商事案件快速增长,特别是劳动关系纠纷呈现多元化趋势,新丰法院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强化诉调对接,积极借助工会组织力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新丰县人民法院新闻稿:黄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