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一男子利用微信 传播淫秽视频获刑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次数:457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年来,微信成了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常用的软件,然而微信在便捷人们生活的同时,无形中也充当了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

近日,新丰法院审理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告人罗某展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至12月间,被告人罗某展使用一台iphone6智能手机,通过微信向他人传播淫秽视频牟利,共向他人传播淫秽视频430部,非法获利6545.51元。

新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展利用微信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430部,且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罗某展在公安机关还未掌握其的犯罪事实之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是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网友,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对于淫秽色情的网络信息,希望大家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还网络环境一片净土。

 

(新丰县人民法院新闻稿:黄苏静 谭章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