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先锋,依法维企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3-16  浏览次数:772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新丰法院执行局疫情期间为申请人紧急办理查封货物

存放地转移

 

 

“特别感谢你们,那么快就帮忙把涉案货物转移,保证了我们企业的利益!”新丰县某陶瓷公司负责人把印有“抗疫先锋 依法维企”的锦旗交到执行法官手里时感激地说。

原来新丰县某陶瓷公司与佛山市某科技公司素有交易往来,佛山市某科技公司委托新丰县某陶瓷公司生产陶瓷产品,新丰县某陶瓷公司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佛山市某科技公司收货后,却未按约定支付货款给新丰县某陶瓷公司。

2019年12月13日,新丰县某陶瓷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佛山市某科技公司支付所欠货款,并申请财产保全,且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新丰法院执行局在受理该财产保全案件后,经过“四查”发现佛山市某科技公司账户没有存款。春节前,执行法官根据新丰县陶瓷公司提供财产线索,查封了佛山市科技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仓库内一批瓷砖货物,在清点相关财产情况后,对该批瓷砖货物进行了现场查封。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复工复产工作有所推迟。2月28日,新丰县陶瓷公司紧急联系该保全案件的承办法官潘继革,表示佛山市科技公司已经产,主要负责人下落不明,拖欠存放被查封的瓷砖的仓库租金,被查封瓷砖可能面临无处存放的境地,且该仓库的租金每月高达7万元,为避免扩大损失,请求法院将该批瓷砖转移至新丰县陶瓷公司在新丰县的厂房内存放。

承办法官接到该申请后,认为情况紧急,需要立即进行查封场所的转移。虽然受疫情影响,外出办案受到诸多限制,潘法官经过部署做好充分的防护措施后,带领执行助理和书记员奔赴佛山,现场解除封条后由新丰县陶瓷公司将该批瓷砖转运至新丰县厂房内,潘法官再重新进行现场查封。

新丰县陶瓷公司对新丰法院执行局高效的帮助其转移被查封瓷砖的保存地表示十分感激,此举避免了该批货物流失而影响该案判决后的执行。为表示感谢,2020年3月10日,新丰县陶瓷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制作了“抗疫先锋,依法维企”的锦旗送给新丰法院执行局

 

 

(新丰法院新闻稿:黄苏静  江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