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疫”刻不停 圆满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3-16  浏览次数:624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在新冠肺炎防控关键之际,新丰法院执行干警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调整工作思路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新丰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申请执行人谭某与被执行人钟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一起长达两年多的涉民生案件就此终结。

2017年,钟某与谭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谭某七级伤残,无劳动能力工作。经交警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钟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谭某诉至新丰法院,法院判决钟某赔偿谭某人民币23万余元。由于钟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也受伤了并造成瘫痪,无劳动能力,对本已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故钟某一直未向谭某支付赔偿款。后谭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时经过“四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提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虽然终止,但在潘法官的心里始终未终结,他反复叮嘱当事人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

2月中旬,正在忙碌中的潘法官突然接到谭某家属的电话。

“潘法官,我是申请执行人谭某的家属,我们收到线索,被执行人钟某家里因为征地,收到了一笔山地补偿款。”

“好的,我们马上调查清楚。”潘法官听到消息后马上去核查。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利益,虽处疫情特殊时期,但潘法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仍赶到梅坑镇,并联系了梅坑镇梅东村村委主任了解详细情况。经核实,谭某确实如申请执行人家属所言得到一笔山地补偿款10万余元。

潘法官便联系被执行人钟某,要求他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但钟某家属表示,虽然有赔偿款,但现在钟某由于交通事故已瘫痪,这些赔偿款还要留着日后买药、治疗等等。而且家里少了一个劳动力,经济已经很困难。现在疫情期间,自己也不能出去工作,没有收入,生活都很艰难。

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潘法官又多次电话与谭某和钟某家属互相沟通,希望双方可以互相理解,把该案圆满解决。终于,经过潘法官努力,双方都有了和解的意愿。

3月6日,潘法官把申请执行人谭某和被执行人钟某家属传唤到村委会,以便协商和解方案。

 

“虽然你家庭困难,但在这次事故中,你丈夫是负全部责任的,该履行的赔偿义务还是要履行,要不然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在这次事故中,钟某也受伤了,他妻子和你也是同村人,她家庭情况和为人你应该也知道,虽然她家里是有一笔山地补偿款,但也不够赔偿,而且钟某长期瘫痪,花钱的地方还很多。希望你也可以体谅一下,大家尽量和解。”

通过潘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谭某考虑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最终决定将赔偿款降低至15万元,随后被执行人钟某的妻子把15万元案款转账至法院账户里。第二天,谭某便到法院把全部赔偿款领回去了。

疫情当前,防疫是头等大事,但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样重要。新丰法院处理好防控与疫情的关系,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认真做好各项安全规范措施,联系村委协助办案,确保了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丰法院新闻稿:黄苏静 许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