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疫”刻不停 圆满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感谢法官的温情相助,这样我们的生活就方便了许多。”家住深圳某小区的侯某在得知其微信账户被解冻可正常使用时感动地说。
“按照生效判决内容履行法律义务是你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不损害申请执行人权利的前提下,只要你们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特殊时期我们可以采取灵活多变的措施。”执行法官潘继革表示。
原来余某与侯某夫妇民间借贷案于2020年1月中旬进入执行程序。新丰法院执行局法官潘继革先后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第一时间在线上对侯某夫妇两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微信账户进行冻结。
2月16日,刚下班回到家里的潘继革就接到侯某的电话。
“潘法官,现在疫情特殊时期,现在我们夫妻俩的微信账户被冻结了,我又是孕妇,没法到市场上买菜,平时生活都无法维持,希望解除我们微信账户的冻结,等疫情过后我们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可以吗?”
“好,我先调查了解一下情况,晚点回复你。”
潘继革挂掉侯某电话,匆匆吃完晚饭后,就立即赶往法院办公室,对侯某的电话申请进行调查核实。
原来受疫情影响,多地小区都处于封闭管理,家住深圳市的侯某夫妇所在小区也不例外。同时,市场上经营日常生活所需的商家只接受微信支付。因侯某夫妇两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微信账户均被法院查封,给两人的生活带来了困难,侯某遂向执行法官提出解除两人微信账户冻结的请求。
考虑到疫情期间使用现金不便,以及被执行人微信账户金额较少,解除冻结不会影响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在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并敦促被执行人承诺疫情过后积极配合执行工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当晚加班制作了相关法律文书,解除了对侯某夫妇微信账户的冻结。遂出现了开头一幕。
疫情当前,新丰法院执行法官主动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共克疫情难关,在保障执行速度的同时又不让执行失了温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
(新丰法院:黄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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