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依然爱着你们!”
“他是你爸爸,有责任和义务抚养你,你也要心平静气和他沟通,知道吗?他依然爱着你们!”家事法官丘建阳在一起离婚案件进行回访时对当事人的孩子语气心长地劝导说到。
原来,丈夫李某和妻子黄某于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8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性格不合,难以沟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丈夫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后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大女儿抚养权归李某享有,小女儿抚养权归黄某享有,但两个小孩不分开生活,均跟随黄某共同生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黄某所有,黄某需一次性给付35000给李某。
该案调解后不久,法官又再次接到李某电话。“丘法官,我怀疑黄某和我女儿说了我不好的话,现在她都不愿意见我,也不理我。”李某向法官抱怨道。
为进一步了解黄某和两个孩子的生活情况,努力实现“事了人和”,近日,家事法官丘建阳到黄某家中进行了案后回访活动。
“虽然李某与你已经离婚了,但李某依然是孩子的父亲,你有义务协助让他探望孩子。而且孩子都比较小,缺失了哪一方的爱,对孩子来说都是伤害,要积极给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让她们健康成长。”在黄某家中,丘法官耐心地向黄某解释和劝说,希望她正确对待李某与孩子的父女感情。同时,还详细了解了黄某和孩子的生活情况和困难,对其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进行了解答。
为维护父母与孩子的和谐关系,减少对孩子的心理伤害,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孩子上完网课以后,丘建阳法官对孩子开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教育说法,并着重对黄某大女儿进行心理开导,希望其可以正确看待父母关系,享受父母双方给予的关爱。
近年来,为促进家事纠纷的有效解决,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庭外,新丰法院在家事审判中推行家事回访制度,旨在对案件当事人关系进行及时跟进,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新丰法院新闻稿:黄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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