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进乡镇 严厉打击电信诈骗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月12日,新丰县人民法院对一宗电信诈骗犯罪案件进行巡回审判,温某等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新丰县委政法委、马头镇政府组织了近三百余名群众旁听。
“现在开庭,请法警将本案被告人带入法庭......”随着法槌声响,新丰县人民法院打击电信诈骗巡回法庭在马头镇政府广场正式开始!
据介绍,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温某、赵某、钟某、廖某、廖某芬等5人分工合作,在温某租住的房内,由温某购买、提供作案用的手机、手机号码、微信号、支付宝号、银行卡号等工具,温某、赵某、钟某通过婚恋网站收集诈骗对象的个人信息,温某、赵某提供诈骗话术,由钟某与女对象联系,廖某、廖某芬与男对象联系,利用电话、微信、短信等电信网络,与被害人聊天,形成恋爱关系后以虚构开店等理由让被害人购买花篮、发财树等礼品,并由温某、钟某扮演花店老板,以此诈骗被害人钱财,形成了以温某为首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温某、钟某、赵某参与作案五次,累计诈骗金额人民币75240元;廖某参与作案四次,累计诈骗金额人民币27240元;廖某芬参与作案一次,诈骗金额人民币7680元。
无独有偶,2020年1月9日,温某成、温某华以同样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2888元。
“全体起立,现在判决如下:被告人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审判长对七名被告人犯罪事实宣读完以后,现场进行了宣判。
“马头镇是电信诈骗重灾区,我院开展的打击电信诈骗巡回法庭,吸引了附近很多群众过来旁听,不仅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还可以让当地群众零距离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审判长罗燕生表示。
“我第一次近距离旁听法院巡回开庭,听到判决结果,内心也受到强烈震撼,电信诈骗害人害已,我们要坚决抵制电信网络诈骗,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现场一村民旁听完巡回法庭活动后说道。
(新丰县人民法院新闻稿:黄苏静)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