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会议
6月7日,新丰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学习研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俊波主持会议并作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春英带领与会人员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细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了学习,并通报今年1-5月份各部门落实“三个规定”有关情况。
随后,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和《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专题视频,五名同志围绕专题学习内容分别作研讨发言。研讨交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既有理论上的深入思考,又有实践上的切身感悟,充分达到了交流体会、凝聚共识的目的。
会议强调,党史学习教育重在深学细悟、融会贯通。通过对“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历史”和“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的专题研讨,下一步要做到:一是要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刻认识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和改革开放新时期的重大历史成就,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信念、信心,努力从两个时期历史中汲取智慧力量,进一步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开创新局。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新期待,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打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始终保持奋斗激情,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要以奋斗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投身司法工作,克服困难,勇挑重担,以更大的决心赓续改革基因,大力弘扬创新发展“拓荒牛”精神,将新发展理念融入审判执行、诉源治理、教育整顿、党史学习等工作中,更好地服务新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法院事业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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