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率先!新丰法院与市仲裁办签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合作协议
12月28日上午,新丰县人民法院与韶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共同建立韶关市新丰县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协议》签约仪式在新丰法院举行。新丰县委书记郑伟平,新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万龙,新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海岷,韶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主任科员刘权海等人参加签约仪式。
仪式上,新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丘建阳,韶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炳桂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就双方建立工作联络机制、诉调对接机制、民商事纠纷案件信息通报交流机制等合作内容,在协议中进行了明确约定。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新丰县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开启新篇章。
据悉,新丰法院是全市首个与市仲裁办签订共建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协议的基层法院。随着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新丰法院即日起就可以将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纠纷直接委派给市仲裁办进行诉前调解。
廖海岷介绍,此前,新丰法院通过全面实行调解前置化、打造多元共治联调模式、前移解纷关口等方式,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作用,多措并举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300宗。今年以来,新收各类案件2585件,新收案件数同比有所下降。尽管如此,新丰法院依然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困境。此次签约充分利用了各自的优势,让更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非诉解纷渠道,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从而降低当事人纠纷化解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与合作的深入,将对优化新丰营商环境、缓解新丰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张炳桂介绍了仲裁工作和韶关仲裁办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有关举措和取得的成效。他表示,合作协议的签订具有多项创新性,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体现,有利于降低基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数量,有利于金融仲裁、资源资产仲裁、建设工程仲裁的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也有利于新丰县企业和群众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接下来,将落实常驻法院人员、引进和培育县一级法律人才,集中全市仲裁工作力量开展新丰县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为新丰县各项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郑伟平表示,市仲裁办进驻新丰,不仅丰富了新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方式,还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增量,对新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新丰法院加强与市仲裁办沟通协作,持续强化诉仲对接合作,促进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高效率、专业化、低成本地化解纠纷;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通过适合的渠道化解纠纷,在每一起纠纷解决中感受到便捷、和谐与公平正义;同时,希望市仲裁办提供更多的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民商事主体的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积极给予指导,为新丰社会治理传授宝贵经验,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强大合力,共同探索符合新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更好地助推新丰现代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更好地服务新丰打造韶关融湾先行区、优先发展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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