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265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3岁男孩骑自行车不小心撞上环卫工人,致其右手骨折。那么,未成年人骑车发生事故谁来担责呢?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小亮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时未确保安全,与正在工作的环卫工人黄阿姨发生刮撞,造成黄阿姨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小亮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黄阿姨被送往新丰县人民医院门诊治疗。被诊断为肱骨大结节骨折,医嘱悬吊右上肢4-6周,定期复查,不适随诊;全休一个月,避免过度活动。此次治疗共用去医疗费605.86元,该笔费用已由小亮父母支付。随后,黄阿姨定期到医院复查,并因病情加重,住院17天,期间产生医疗费9586.71元。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黄阿姨诉至法院,要求小亮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27496.71元。在案件审理期间,黄阿姨申请追加小亮的法定监护人为本案被告。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合原、被告的诉辩意见及举证情况,本院确定原告各项损失合计22410.3元。此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由被告小亮承担全部责任,原告因本次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被告小亮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事故发生时,被告小亮为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被告小亮的侵权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因此,本案原告的损失由被告小亮的监护人共同负担。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小亮父母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2410.3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的风险驾控能力相对较弱,骑行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操作不当,速度过快,或制动失灵,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青少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不骑飞车,礼让行人。监护人要履行好监护职责,教育、管理、保护好未成年人,谨防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伤害事故。